3.1.4 桥梁下部结构施工(5)
(4)基坑坑壁采用喷射混凝土、锚杆喷射混凝土、预应力锚索和土钉支护等方式进行加固。
土钉墙施工流程
答疑解惑:土钉和锚杆的区别:
(1)锚杆安装后,通常施加预应力,主动约束挡土结构的变位;而土钉一般不施加预应力,须借助土体产生少量变位,而使土钉受力后工作,故两者的受力状态不同,结构上的要求自然也是不同的;
(2)锚杆只在锚固长度内受力,而自由段长度内只起传力作用;土钉则是全长受力,故两者在杆件长度方向上的应力分布是不同的;
(3)锚杆密度小,每个杆件都是重要的受力部件;而土钉密度大,靠土钉的相互作用形成复合整体作用,其中个别土钉发生破坏或不起作用,对整个结构物影响不大;
(4)锚杆挡墙或锚杆被拉的挡土结构受力较大,要求锚头特别牢固;土钉面板基本不受力,其锚头用一小块钢板同杆件连接起来即可;
(5)锚杆一般较长,直径较大,所需的各种机具也较大;而土钉的长度一般较短(3~12m),直径较小,所需的各种机具均较灵便。
预应力锚固施工
加固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对基坑开挖深度小于10m的较完整中风化基岩,可直接喷射混凝土加固坑壁,喷射混凝土之前应将坑壁上的松散层或岩渣清理干净。
②对锚杆、预应力锚索和土钉支护,均应在施工前按设计要求进行抗拉拔力的验证试验,并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。
③采用锚杆挂网喷射混凝土加固坑壁时,各层锚杆进入稳定层的长度、间距和钢筋的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孔深小于或等于3m时,宜采用先注浆后插入锚杆的施工工艺;孔深大于3m时,宜先插入锚杆后注浆。***锚杆插入孔内后应居中固定,注浆应采用孔底注浆法,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~100mm处,并随浆液的注入逐渐拔出,注浆的压力宜不小于0.2MPa。
④不论采用何种加固方式,均应按设计要求逐层开挖、逐层加固,坑壁或边坡上有明显出水点处应设置导管排水,施工要求应符合《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》JTG/T 3610-2019的相关规定。
4)基坑降排水
桥梁基础施工中常用的基坑排水方法有集水坑排水、井点降水法、止水帷幕法等。
(1)除严重流沙外,一般集水坑排水均可适用。采用集水坑排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
排水设备的能力宜为总渗水量的1.5~2.0倍。
(2)采用井点降水法排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:
井点降水法宜用于粉砂、细砂、地下水位较高、有承压水、挖基较深,坑壁不易稳定的土质基坑,在无砂的黏质土中不宜采用。井点类别的选择,宜按土层的渗透系数、要求降低水位的深度以及工程特点确定。
(3)井点降水曲线应低于基底设计高程或开挖高程至少0.5m。
(4)对于土质渗透性较大、挖掘较深的基坑,可采用止水帷幕法,即将基坑周围土层用硅化法、深层搅拌桩隔水墙、压力注浆、高压喷射注浆、冻结帷幕法等处理成封闭的不透水的帷幕。
基本就是:排、降、堵
5)基底处理
(1)基地处理方法
对于一般软弱地基土层加固处理方法可归纳为四种类型,即
①换填土法
②挤密土法
③胶结土法
④土工聚合物法,即用土工膜、土工织物、土工格栅与土工合成物等加筋土体,以限制土体的侧向变形,增加土的周压力,有效提高地基承载力。
(2)基底处理要求
地基处理的范围应宽出基础之外不小于0.5m。
6)基底检验
地基基底的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:
①基底的平面位置、尺寸和基底高程。
②基底的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。
③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。
④施工记录及有关试验资料等。
5.浅基础与承台施工
1)浅基础施工
浅基础施工的主要工序包括基础的定位放样、基坑开挖、基坑排水、基底处理以 及基础结构物的浇筑(砌筑)等。
2)承台施工方式的选择
承台的分类,按构造方式分为高桩承台和低桩承台;
按施工方式分为现浇承台和预制式承台,按照埋置方式分为陆上承台和水中承台。
当承台位置处于干处时,一般直接采用明挖基坑。
承台施工
当承台位置位于水中时,一般先设围堰(钢板桩围堰、套箱围堰、双壁钢围堰等)将群桩围在堰内,然后在堰内河底灌注水下混凝土封底,凝结后,将水抽干,使各桩处于干处,再安装承台模板,在干处灌筑承台混凝土。
(2)钢围堰施工
钢围堰设计与施工的一般规定
A. 围堰内侧距承台边缘的净距宜不小于1m(围堰内侧兼作模板时除外)。围堰的顶面高程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(包括浪高)0.5~0.7m;
B. 围堰结构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,按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强度、刚度及稳定性计算。
C.钢围堰在施工前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,明确施工工艺流程。